数学学院关于公开选任部分系(中心)主任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系部工作机制,推动学院建设发展,经报请校党委组织部同意,现面向全院公开选任3名系(中心)主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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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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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职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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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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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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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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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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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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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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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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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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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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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任条件
(一)选任的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热爱所竞岗位工作、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选任的资格条件
1、系主任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一般应是所在(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年龄在50周岁以下;来校工作四年以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
2、中心主任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来校工作四年以上。
3、系(部)、中心主任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报名
1、报名截止到2015年12月11日上午12:00
2、报名者须经认真如实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表格在学院公共邮箱tyutmath@163.com下载。
3、报名表交学院党政办(迎西校区思贤楼1314室或明向校区数学楼607室),电子版发至362574253@qq.com。
四、选任方法与步骤
1、公布岗位
2、个人申报
3、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实名)
5、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提出建议人选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6、组织考察
7、校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提出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
9、行文发布
选拔干部是一项重要工作,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院将认真负责、严格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学院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校党(2015)39号《太原理工大学党委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肃纪律要求的若干规定》,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真正把优秀干部推荐上来。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