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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硕士毕业论文盲审办法

时间:2024-04-12来源:数学学院 作者:教科办点击率:

硕士学位论文直接反映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强化我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院级论文盲审工作办法。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是在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论文评审,每篇论文由两位专家进行评审。

一、团队(导师)预评审

各科研团队(导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开展评审,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向学院提出盲审申请。

二、盲审对象

1.各科研团队提交申请盲审的毕业论文。

2.学院指定的送审毕业论文。包括在培养过程变更指导教师的毕业生、培养过程出现一门及以上专业课不及格的毕业生的毕业论文。

3.提交毕业论文查重结果查重率偏高或未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或按照毕业要求审定的论文处于审稿状态。

4.校级盲审的论文不再参加学院盲审。

三、提交盲审论文

由团队(导师)向学院提交两本纸质版学位论文,论文包括封皮、摘要、目录、正文,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信息。

四、论文评审

学院统一选聘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采用百分制打分,给出评审结果,一周后返回评阅书。

五、盲审结果

论文评阅书收回后,学院将评阅书下发给导师。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系统中下载《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认真填写。导师审核通过,方可申请答辩。

盲审结果中有一份不合格的评阅书,取消该生本次答辩资格。

六、本办法由数学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