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世纪学府,坐落于具有25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太原。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学院从1902年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开设数学课程起,历经太原工学院数学教研组、太原理工大学理学院数学系等发展阶段,2011年独立建院。现设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统计系、基础课教学部、实验中心和数学研究所;现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数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统计学专业硕士点;设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3个本科专业;其中,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学学科为山西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有博士、硕士及本科生一千余人,其中留学生3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33名,其中教授17名,副教授36名;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36名;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山西省教学名师4名,山西省优秀教师1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山西省高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5名,三晋英才拔尖骨干2名,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15名。
学院注重教学与科研并举,加强专业实验室建设,积极搭建科研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建设,现拥有密码关键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实验室、统计专业实验室2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录播室1个,考试中心1个。2011年以来,有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一流课程4门,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获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1项,山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山西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类)二等奖4项。获山西省中青年教师(理科)教学竞赛中一等奖2项、三等奖2项。承担国家级、省级和横向科研项目100多项,经费合计两千多万元,发表SCI论文近300篇,ESI高被引论文20余篇。
学院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秉承求实创新校训,凝心聚力培养数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踔厉奋发谱写数学学科发展新篇章,砥砺前行为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一流大学建设做贡献。
一、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需求人数3人。
二、招聘学科及研究方向
学科:数学、统计学
研究方向:基础数学(重点方向:泛函分析)、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以及统计学各方向。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学校招聘基本要求,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条件;
4.符合岗位科研条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招聘方式
1.网络报名
申请人须登陆《太原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47.92.163.91:8088/indexzpw.aspx,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注册登陆后选择相应岗位提交个人简历,并按照引进流程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学院分别择优初审筛选和复审筛选,审查结果可通过应聘者个人账号进行查看。
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者按照要求参加心理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学院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思想品德方面进行严格考察,采取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4.体检
应聘者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学校、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5.学校审议
面试通过后,学院负责人按照引进方向、平台团队条件、教学科研安排等方面情况综合汇报,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6.公示
学校批准后,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和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岗位待遇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
2.岗位待遇:根据学术评价划分为三档,详见下表。
分 档 | 工 资 | 绩 效 | 生活补助 (安家费) | 科研启动经费 |
一档 | 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 | 前3年:除工资外,享受6万元/年绩效(税前); 3年后:按照所在学院绩效工资二级分配方案执行。 | 40万元(税前) | 理工科12万元 |
二档 | 20万元(税前) | 理工科10万元 |
三档 | 15万元(税前) | 理工科8万元 |
说明:1.以上待遇含省市各级各类人才补助,不足部分(税前)由学校一次性补齐发放; 2.学校协助申报“山西省来(留)晋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奖励资金”和“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省财政奖励博士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太原市生活补助20万元(分五年按月发放)。 |
六、岗位管理
1.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
2.入职后签订岗位任务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相应岗位任务。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39,山西省教育厅0351-3046863,太原理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51-3176031。
八、联系方式
负责人:杨卫华、柴玉珍
邮箱:yangweihua@tyut.edu.cn;chaiyuzhen@tyut.edu.cn
联系人:付亚利
电话:0351-3176606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数学学院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