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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硕士毕业论文盲审办法

时间:2023-04-06来源:教科办 作者:数学学院点击率:

硕士学位论文直接反映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强化我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院级论文盲审工作办法。

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是在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论文评审,每篇论文由两位专家进行评审。

一、团队预评审

各科研团队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开展评审,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向学院提出盲审申请。

二、盲审对象

1.各科研团队提交申请盲审的毕业论文。

2.学院指定的送审毕业论文。包括在培养过程变更指导教师的毕业生、培养过程出现一门及以上专业课不及格的毕业生的毕业论文。

3.校级盲审的论文不再参加学院盲审。

三、提交盲审论文

由团队(导师)向学院提交两本纸质版学位论文,论文包括封皮、摘要、目录、正文,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信息。

四、论文评审

学院统一选聘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采用百分制打分,给出评审结果,一周后返回评阅书。

五、盲审结果

论文评阅书收回后,学院将评阅书下发给导师。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系统中下载《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认真填写。导师审核通过,方可申请答辩。

盲审结果中有一份不合格的评阅书,取消该生本次答辩资格。

六、本办法由数学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学院

2023年4月6日